拘传拘留31人!即墨法院“执行在即·夏雨”集中执行行动拉开帷幕

2023-05-12 22:35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13779)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华敬方 通讯员 安睿

    为贯彻落实全市法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执行行动要求,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5月11日,即墨法院开展“执行在即·夏雨”集中执行行动。此次行动共出动干警34人,警车9辆,拘传被执行人25人,拘留被执行人6人,执结案件7件,执行和解12案,执行到位金额31万余元。

案例一

    任某在某包装制品厂从事烫金等工作,共计工作246小时,该包装制品厂拒不支付其劳动报酬,且该厂经营者陈某某注销了该厂的工商登记。任某遂将陈某某诉至即墨法院。法院判令陈某某支付任某工资,陈某某仍拒不支付。任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屡次给被执行人陈某某打电话,敦促其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陈某某以“下周就还”“月底就给”“下月结清”等借口屡次三番推脱。执行法官果断调查陈某某居所地,并于11日清晨将尚在睡梦中的陈某某拘传至法院。迫于拒不履行就要面临被司法拘留的威慑,陈某某当即还清欠付任某的劳务费9000余元,该案执结。

案例二

    隋某某、郑某某与某种植专业合作社劳务纠纷一案,法院判令某种植专业合作社向隋某某、郑某某支付劳务费111800元。该合作社拒不履行,隋某某、郑某某遂向即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其向法院申报名下财产并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刘某以其不是合作社实际控制人、不了解合作社经营状况等理由,拒不申报财产和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在多次电话联系其无果后,于11日清晨前往该合作社的负责人刘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并告知其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法律后果。但刘某仍拒不履行。刘某行为已经构成恶意抗拒、逃避执行情形,即墨法院依法对刘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即墨法院将继续以“质效提升年”活动为抓手,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逃避、抗拒执行行为,以重拳铁腕彰显司法权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