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酿事故,危险又违法!即墨交警曝光两起危险驾驶案例

2023-10-21 16:37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97312)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华敬方 通讯员 黄谦益

    10月20日,即墨交警曝光量起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例,半岛全媒体记者了解到,案例中,两名机动车驾驶员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了交通事故。目前,两人均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刑。

    2023年8月5日23时48分许,孙某某驾驶鲁B***K5号小型轿车沿即墨区流浩河三路和顺花园南门路段处由北向南倒车时,与宋某驾驶青岛1***512号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及宋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孙某某弃车逃逸,后被民警抓获,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97mg/100ml。随后,民警按照规定对孙某某进行血样提取,经检测孙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5.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023年9月13日该因危险驾驶罪被即墨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3年5月21日16时5分许,王某某驾驶鲁B***22号小型轿车沿即墨区中央尊邸东门由东向西进地下停车场时,与张某某停放在路边的鲁B***5N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王某某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124mg/100ml,随后民警到医院对王某某进行血样提取,经检测王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1.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023年6月28日该因危险驾驶罪被即墨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零十五日,并处罚金8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