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心切教练驾车抢信号 造成了两死一伤惨剧

2017-09-07 07:3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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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玉凡 尹彦鑫 通讯员 李先平 韩通科 王伟伟 报道

  半岛都市报9月6日讯 还有300米就能回家,可身为驾校教练的李某却只顾着赶路,一心盯着信号灯,无视眼前经过的行人,瞬间造成了两死一伤的惨剧,致使祖孙三代阴阳两隔。9月6日,李沧交警通报了这样一起令人揪心的交通事故。

  半岛记者了解到,7月20日晚上9时30分许,31岁的李某驾驶一辆白色比亚迪小型普通轿车,沿九水路靠近中央黄线的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在行经百通花园门前时,李某看到前方九水路与青峰路路口的信号灯正显示绿灯,因着急回家,一心想着趁着绿灯赶紧通过路口,却忘记观察小区门前两侧的行人,更没有在经过小区门口时减速避让。

  此时,市民孔女士怀抱两岁多的女儿与母亲张女士由北向南穿过九水路打算回家,随着一声巨响,惨剧瞬间发生,李某驾驶的车辆与祖孙三人发生激烈碰撞,祖孙三人被重重地撞倒在车前,倒在了血泊中,鞋子和所拿物品散落一地。

  意识到出事的李某紧急刹车、下车查看并报警。接到警情后,交警迅速抵达现场,与120急救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孔女士及其母亲张女士最终因抢救无效分别于第三日和次日凌晨死亡。据办案民警介绍,事发时的生死瞬间,怀抱孩子的孔女士抱紧了孩子,并用身躯挡在肇事车辆前面,年幼的孩子在母亲的保护下生存了下来。

  据青岛市李沧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徐德胜介绍,李某驾驶车辆通过设有人行横道预告标示线、停止线及人行横道线路段未避让行人且未确保安全是造成本起事故的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在这起事故中,李某承担全部责任,经济赔偿200余万,其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目前已对其刑事立案,下一步将依法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李某只因一时心急和疏忽大意,令祖孙三代永无团聚,2岁多的孩子再也见不到外婆和妈妈,而李某除了承担经济赔偿,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民警介绍。李沧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一定要仔细观察路面状况,注意避让行人。行人在穿过马路时也要注意左右观察,在确定车辆避让的前提下安全通过,最大限度地减少悲剧的发生。

  ■记者手记

  安全是最近的回家路


  “红灯停,绿灯行”,这个基本的交通法规常识我们都耳熟能详,但是信号灯的控制并不能消除所有的交通安全隐患。在这起事故中,驾驶员李某为了抢信号灯,却没有注意到马路上的行人,酿成了难以挽回的悲剧。更加令人唏嘘的是,李某的职业是一名驾校教练,且李某驾龄超过10年,这一特殊的职业身份本应让李某驾车更为谨慎,没想到在离家只有300米的地方,李某的一次疏忽导致祖孙三人阴阳两隔。

  而对于祖孙三人,本应享受其乐融融的家庭氛围,但李某的疏忽大意致使整个家庭瓦解。事故中母亲在生死一瞬间的本能反应,让两岁的孩子得以幸存,这一举动让办案民警感叹母爱的伟大。李某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但再多的赔偿也无法弥补亲人离去带来的伤痛,两岁的孩子从小就要面临失去母亲的境况。

  “宁让三分,不抢一秒”,这应该是每个交通参与者铭记于心的信条。事故中肇事者李某离家虽然只有300米,但抢信号灯并没有让他提前回家,反而让他面临牢狱之灾。无论是驾驶员还是行人,都要将安全一词放在心上,避免类似悲剧重演。毕竟,安全才是最近的回家路。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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